昆山市沐浴(沐足)行业协会 会费收取标准与使用管理办法
 
  根据《昆山市沐浴(沐足)行业协会章程》之规定,为了确保协会工作的正常运行,特制定本会会费收取标准与使用管理办法。

  一、会费收取标准
    (1)会长单位:12000元/年;
    (2)常务副会长单位:8000元/年;
    (3)副会长单位:5000元/年;
    (4)常务理事单位:2500元/年;
    (5)理事单位:1200元/年;
    (6)会员单位:沐足300元/年,浴室500元/年,浴场800元/年;
    (7)个人会员:300元/年。

  二、会费收取办法
    (1)采取主动上门缴费或转帐缴费的方法,原则上每年一次性缴费。
    (2)协会收取会费后统一出具昆山市财政局核发的“昆山市社会团体统一收据”。

  三、会费支出管理
    (1)会费坚持收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,会费主要用于本会的日常办公开支,组织各项活动的开支,为会员提供服务的开支等。
    (2)本会设立专门帐户,聘用专职会计,由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负责财务管理。
    (3)严格财务制度,协会经费支出由协会会长审批,并定期向理事会报告收支情况。5000元以上的较大开支,必须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。

昆山市沐浴(沐足)行业协会
二○○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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